2016泰州市海陵区招聘35名社区工作者简章(3)
2016-11-30 09:21 泰州华图教育 http://tzhou.huatu.com/ 文章来源:中国海陵网
(八)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九)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海陵网、海陵党建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十)选择工作所在镇街园区
公示结束后,由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正式聘用人员名单,并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选择工作所在镇街园区。总成绩相同的,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选择工作所在镇街园区。
(十一)聘用
区民政局具体办理招聘审批手续,并向受聘人员发放《聘用通知书》。受聘人员经岗前培训后,按选择工作所在镇街园区分配至相关镇街园区,由镇街园区按照《泰州市海陵区社区工作者聘用制暂行办法》的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
受聘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负责与原工作单位终止合同或协议。受聘人员逾期不报到(时间以《聘用通知书》上注明的报到时间为准),视为放弃聘用。
因考察、公示不合格和放弃聘用出现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四、管理与待遇
受聘人员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实施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化管理的意见》《泰州市海陵区社区工作者聘用制暂行办法》《海陵区社区工作者年度考核办法》以及所签订的《泰州市海陵区社区工作者聘用合同书》进行考核和管理,并享受相应的待遇。受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由本人自谋职业。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社区工作者,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区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考生,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本简章由海陵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6391130
监督电话:0523-86243110,0523-86231572
公布网址:中国海陵网 / 海陵党建网 http://dj.tzhl.gov.cn/
泰州市海陵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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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苏州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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