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泰州市姜堰区医疗卫生单位招聘51名人员简章(2)
2018-04-23 09:43 泰州华图教育 http://tzhou.huatu.com/ 文章来源: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网
2、报名材料
报名时考生应根据岗位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中,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考生,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须有用人单位盖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可延迟至聘用审批前提交。留学回国人员、赴台陆生(在台湾高等学校接受学历教育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大陆学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3)姜堰区医疗卫生单位事业人员报考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如报名时不能提供,经承诺后可延迟至体检前提供)。
(4)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考生还须提供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3、注意事项
(1)考生根据自身条件,对照公告及招聘岗位要求,自愿选择报考岗位,填写《泰州市姜堰区2018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一式两份,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不得兼报、多报,否则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2)考生报考时,所学专业须符合岗位表中关于专业的要求。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相关专业范围的确定,请按照《泰州市姜堰区2018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类别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是相近专业,可向姜堰区卫计委提出书面申请,姜堰区卫计委在审核所学课程的基础上,对同意添加的,向姜堰区人社局提出添加专业目录的申请。经批准后,姜堰区人社局及时在相关网站上“专业添加目录”中发布,考生可按正常程序报名。专业目录添加截止时间为5月15日16:00。
(3)姜堰区卫计委负责考生的资格初审,姜堰区人社局负责考生的资格复审。审查合格后,提交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证件照3张,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特困家庭考生,凭有关证件予以减免),办理报名手续。
(4)考生须按公告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凡考生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不足3:1的岗位,是否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由姜堰区卫计委提出意见,经姜堰区人社局审核后,报上级招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相关信息及时在网站公布。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2018年5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改报名地点:姜堰区卫计委一楼(西侧大厅)(姜堰区上海路3号)。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各招聘岗位所对应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卷面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笔试不指定复习大纲和资料。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考生凭报名回执领取《准考证》,时间为2018年 5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准考证》领取地点:姜堰区卫计委一楼(西侧大厅)。
《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不再另行通知,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四)体检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岗位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相同的,则另行组织加试确定。在报名时未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在职人员须在体检前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体检人员名单在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体检由姜堰区卫计委、姜堰区人社局组织。体检标准按新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86号)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者(怀孕人员除外)方可进入下一步骤。
因体检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从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后续环节出现岗位空缺的,不递补。
(编辑:苏州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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