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泰州医药高新区招聘23名城管协管员公告(2)
2018-08-09 10:37:16 江苏社会工作者考试 来源:泰州医药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四、招聘程序
1、资格审查。报名时按招聘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现场发放《笔试准考证领取单》。2018年8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17:30)持《笔试准考证领取单》、本人身份证(代领者需提供考生和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2、笔试。笔试由高新区人社局统一组织,采用闭卷考试方式,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不设合格分数线。笔试内容为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面试分数分别按40%和60%的比例折算总成绩,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方法处理。笔试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4、体检。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统一组织,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政审。高新区人社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现实表现等进行审查。政审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选岗。政审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公开选岗,岗位一经选定,不得更改、调换。
7、公示。笔试、面试成绩、体检人员名单、政审合格人员名单及选岗结果均在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公示。
五、聘用及待遇
1、选岗结束后,拟聘人员与所选镇街下属企业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二年,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情况由双方约定是否续签。聘用人员聘期内如有违规违纪行为,或有严重违反聘用合同行为的予以解聘。
2、工资待遇:试用期月工资3000元/人,试用期满后工资待遇由各镇(街)按实际情况确定,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六、本简章由高新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9690235、89690236
泰州医药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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