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下半年泰州兴化招聘22名编外人员公告(2)
2018-08-16 14:01:19 江苏社会工作者考试 来源: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填写《报名表》(附件2),只能选择一个岗位,不得兼报其他岗位,多报者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凡弄虚作假或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在招聘全过程,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考生报考时,相关专业范围的确定,请按照《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类别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是相近专业,可凭所学专业的课程表在报名现场向招考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招考单位在审核所学课程的基础上,对同意添加的,由其主管部门向兴化市人社局提出添加专业目录的申请。经批准后,及时在现场和指定网站上发布,考生可按正常程序报名。专业目录添加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20日下午5:00。凡未提出添加,及招考单位未同意或兴化市人社局未批准,最后没有在现场及指定网站公开添加的专业,不得作为可报考的专业。
报名结束时,若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不足3︰1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
(三)笔试
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
笔试内容:《综合知识和能力》。
笔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四)技能加试
笔试后,对需进行技能加试的岗位,根据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6:1的比例确定技能加试人员(同分跟进),达不到6:1的按实际人数进行,技能加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计算机汉字录入速度,技能加试具体时间、测试标准详见技能加试通知书,技能加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资格复审与面试
笔试和技能加试结束后,无技能加试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同分跟进);有技能加试的岗位根据折算后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技能加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计算合成成绩,并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同分跟进)。不足3: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须交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及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有技能加试的岗位按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资格复审时需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现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六)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无技能加试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有技能加试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30%,技能加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技能加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七)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确定。
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86号)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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