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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泰州市高港区事业单位招聘21人 9月7日报名(2)

    2015-08-25 09:12:51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泰州人社 事业单位考试群 华图在线APP

      4、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泰州市高港区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2张;

      (3)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赴台陆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5)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笔试报名费人民币100元/人。

      初审合格人员于2015年9月16日(下午3:00-6:00)凭本人身份证到区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领取笔试准考证。委托他人代领准考证的,须同时提供考生和代领人身份证及报名费发票。逾期未领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对照本公告规定,填写《泰州市高港区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可在指定网站下载),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身份证及报名表中提供的情况,对照规定条件审核后办理报名手续。

      (2)报考人员应正确理解把握招聘岗位的要求和自身条件,须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考生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等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并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严肃处理。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考生报考时,须符合《岗位计划表》中关于岗位的要求。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范围的确定,按《泰州市高港区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执行。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类别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是相近专业,可向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招聘单位在审核所学课程的基础上,对同意添加的,由其主管部门向区组织人社部门提出添加专业目录的申请。经批准后,由区组织人社部门及时在高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发布“专业添加目录”,报考人员可按正常程序报名,招聘单位须及时审核。专业目录添加截止时间为9月9日上午12:00。凡未提出添加,及招考单位未同意或区组织人社部门未批准,最后没有在网上公开添加的专业,不得作为可以报考的专业。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的不予专业添加。

      (5)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岗位,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报上级招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是否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为9月11日上午9∶00—11∶00

      (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特困家庭考生,可凭相关证件减免报名费。

      (三)笔试

      1、笔试方式和内容。笔试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内容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备知识与能力。笔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在指定网站公布。

      2、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四)资格复审与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同分跟进)。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岗位,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面试。

      2、资格复审

      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对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届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2)留学回国人员、赴台陆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3)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4)面试费100元。

      考生所提供证件、证明均为原件及复印件,对不能按上述规定提供有效证件、证明材料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组织

      面试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负责组织,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4、综合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合成后的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未参加面试的考生或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计综合成绩。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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