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泰州市姜堰区事业单位招聘政策解答
2016-06-22 15:15:52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姜堰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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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泰州市姜堰区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现就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问题作如下解答:
一、报考年龄有何规定
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0年7月5日至1998年7月8日期间出生。
二、省选聘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服务期(聘期)计算截止时间
服务期(聘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
三、学历有何要求
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其他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报考者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具有普通高校学历、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党校序列学历人员,可以报考;由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下达招生计划,参加全国(省)统一招生考试,按规定被军队院校录取并取得军队院校学历的,可以报考;在军队服役期间取得军队院校学历的人员,可以报考;取得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经国家教育部学历认定并注册的(教育部学历认证网站核验),可以报考。
双专科学历按专科学历报考;双本科学历按本科学历报考。
全日制普通高校双学士学位考生,其第二学位证书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并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查询的,可以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相应专业要求的岗位。
2016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留学回国人员、赴台陆生(在台湾高等学校接受学历教育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大陆学生)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报考人员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国(境)内高校往届毕业生需进行学历证书认证的,可到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网址:http://www.jsbys.com.cn。
四、专业有何要求
考生报考时,须符合岗位表中关于专业的要求,相关专业范围的确定,请见《泰州市姜堰区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类别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是相近专业,可向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在审核所学课程的基础上,对同意添加的,向区组织人社部门提出添加专业目录的申请。经批准后,及时在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发布,考生可按正常程序报名,专业添加后招聘单位将审核通过。专业目录添加截止时间为7月7日下午16:00。
招聘岗位专业要求明确到具体专业的,不进行专业添加。
五、省选聘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问题
服务期(聘期)符合招聘岗位要求且考核合格,现仍在我区村(社区)任职的省选聘大学生村官以及经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选拔派遣至我区基层单位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按管理分工,凭区委组织部、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的证明,可以报考定向招聘岗位。
以上两类人员2016年的考核情况可延迟至2016年8月31日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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