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泰州市姜堰区广播电视台招聘2人简章(3)
2016-08-22 11:27:31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姜堰区人社局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区广电台具体组织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公务员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精神执行。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泰州市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审批
经公示确定的拟聘人员,由区广电台在公示结束后填写《姜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报区人社局审批,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办理人事关系接转手续。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首次聘用期为3年,3年内不予办理其调往区外的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姜堰区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报考者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考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由泰州市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州市姜堰区广播电视台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23—88869415 泰州市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23—88287011 泰州市姜堰区广播电视台
监督电话:
0523—88869216 泰州市姜堰区纪委、监察局
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
泰州市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sjyhrss.gov.cn
附件:1.泰州市姜堰区广播电视台2016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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