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泰州市高港区事业单位招聘34名人员公告(2)
2017-06-15 09:58:22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高港区人民政府
4、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也可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聘用审批前提交毕业证书;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需主管部门同意,如报名时不能提供,必须承诺在体检前提供)。
(3)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4)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5)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电大、夜大、函授、自考、网络教育等)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证明;
(6)留学归国人员、赴台陆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根据自身的条件,对照《公告》规定,自行填写《泰州市高港区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只能选择报考一种岗位,不得兼报、多报,否则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2)招聘单位依据报考人员《报名登记表》中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办理报名手续。凡考生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等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严肃处理。
(3)考生报考时,须符合岗位表中关于专业的要求,相关专业范围的确定,请按照《泰州市高港区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类别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系相近专业,可向招聘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招聘单位在审核所学课程的基础上,对同意添加的,向区组织人社部门提出添加专业目录的申请。经批准后,及时在报名现场和指定网站上发布,考生可按正常程序报名。专业目录添加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下午4:00。凡未提出添加,及招聘单位未同意或区组织人社部门未批准,最后没有在报名现场和指定网站公开添加的专业,不得作为可报考的专业。
6、报名费用:100元。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考生,凭相关证明材料减免报名费。
7、开考比例: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足3∶1的岗位,是否核减或取消岗位计划,由区组织人社部门报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2017年7月3日上午9:00~11:30。改报名地点:高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调配科(408室)。
(三)笔试
笔试由区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满分为100分,50分为合格分数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内容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备知识和能力。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在高港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在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政府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四)资格复审与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同分跟进)。参加面试人选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岗位,按实际符合条件人选数进行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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