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苏省泰州市选聘党政青年人才20名启事(2)
2017-12-21 09:15:55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泰州市人民政府网
五、培养管理
(一)选聘人员作为泰州市党政青年人才,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培养管理。
(二)选聘人员编制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性质,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同类事业人员确定,同时给予安家补贴和生活补贴。
(三)对选聘人员实行为期两年的集中培养。第一年安排到市级机关综合部门进行见习锻炼。第二年安排到重点产业园区、乡镇(街道)进行轮岗锻炼。
集中培养期内,选聘人员人事关系安排在泰州市青年人才储备中心。
集中培养期满后,根据本人特长和专业背景,结合各地各单位需求进行定岗分配,其中特别优秀的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相应职务。
(四)选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聘用后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进行专项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照任职定级相关规定享受相应工资待遇;考核不合格或不服从组织安排、违反聘用管理规定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纪律与监督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523-86886380(泰州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0523-12380(泰州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
七、政策解释
本简章由中共泰州市委组织部、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6860303(泰州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0523-86880623(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处)
附件:推荐高校名单
中共泰州市委组织部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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