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泰州市姜堰区纪委区监委选调10名人员公告(2)
2018-04-04 10:15:35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网
2.笔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内容以撰写综合文稿为主,不指定考试范围。笔试总分100分。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笔试结束后,按选调计划1:3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初步人选。面试前,对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
4.考察。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以选调计划1:1.5的比例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名。按照干部考察相关程序,对考察对象基本信息、“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进行核实,了解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并按照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决定拟选调人选。按照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情况提出拟选调人选,由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拟选调人选名单。
7.公示。拟选调人选名单将在“中国·姜堰”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问题反映,经查属实影响选调的,取消选调资格。
8.试用和调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选调对象在区纪委试用3个月,试用期内,人事、工资、组织等关系与原单位保持不变。试用期满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者回原单位工作。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选调工作贯彻“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严格坚持按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方法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选调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
六、本公告由中共泰州市姜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泰州市姜堰区监察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8869236(区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管理监督室)
投诉电话:88285110(区纪委信访室)
选调信息发布网站:“中国·姜堰”网站(www.jys.gov.cn)
附件:1.姜堰区纪委区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2.姜堰区纪委区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样表)
中共泰州市姜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泰州市姜堰区委组织部
泰州市姜堰区监察委员会
泰州市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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