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下半年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招聘9名聘用制书记员简章
2015-06-23 09:39:38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高港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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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审判工作需要,泰州市高港区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要求及管理方式
1、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9人,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具备相应的计算机速录技能,听打120字/分钟,准确率95%以上。
2、所招聘的职位为聘用制书记员,所录用人员由招录法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实行合同制管理。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要求具有国民教育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5、目前未在江苏各级法院从事合同制书记员工作。
三、不得报考聘用制书记员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四、薪酬待遇
1、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实行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岗位津贴和工龄工资相结合的计薪方法。基本工资不低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当地最低工资收入标准的1.2倍;绩效工资以考核为依据,实行考核浮动制,考核合格的不低于基本工资的50%,考核为良好的不低于基本工资的55%,考核为优秀的不低于基本工资的60%;岗位津贴根据法院工作年限及计算机速录技能水平确定书记员等级,按照初级、中级、高级,分别享受不低于200元∕月、400元∕月、600元∕月的津贴。
2、聘用制书记员在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带薪休假以及社会保险等权利。
3、经录用后,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6个月。合同期满后,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五、报名
1、报名方式: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网址:http://campus.chinahr.com/2015/pages/jssgy2015),按照报名系统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和提交电子图片,持有计算机速录技能等级证书的,应一并提交。
2、报名时间:2015年6月25日10时至2015年7月15日17时。
(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