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泰州泰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招聘15名人员启事
2017-11-14 10:22 泰州华图教育 http://tzhou.huatu.com/ 文章来源:泰兴市国土资源局
苏州人事考试网同步泰兴市国土资源局为考生发布2017泰州泰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招聘15名人员简章,欢迎事业单位考生加入备考QQ群455646787或关注微信公众号:suzhouhuatu获取备考资料,详情如下:
泰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为泰兴市国土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为更好地选拔人才,泰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身体健康;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12日至1999年11月14日期间出生);
(五)报考人员应为泰兴市户籍或普通高校入学时为泰兴市户籍;
(六)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招聘条件(详见《泰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岗位表》。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考生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表1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籍证明(或普通高校入学时户籍迁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2日-2017年11月14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泰兴市国土资源局404室(泰兴市文昌东路6号)。
(二)资格初审。
根据报考条件和岗位招聘要求,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发放《领取笔试准考证凭证》。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供信息和证件(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责任自负。
2.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家长或亲友代为报名,代报名人办理的有关手续代表考生本人意愿。代报名人除按报名要求提供各类资料外,还必须提供代报名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招聘岗位的专业条件按类别设置,其相关专业范围按《泰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确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类别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是相近专业,可向招聘单位提出。招聘单位在审核所学课程的基础上,对同意添加的专业在指定网站公布后,应聘人员可按正常程序报名。添加专业目录申请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13日16:00。
5.报名结束时,实际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受到行政记过以上处分或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受过刑事处罚的。
(编辑:苏州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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