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泰州兴化市事业单位招聘46名人员简章(2)
2016-04-13 14:39:40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兴化人社
(3)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交验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等相关材料;
(4)社会人员须交验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赴台陆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5)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2、报名时间与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4月25日—26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兴化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兴化市楚水路43号)。联系电话:0523-83228870。
3、笔试报名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特困家庭的考生,凭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免收考试费用。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根据自身条件,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兴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在招聘全过程,考生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考生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得兼报,多报者一律取消考生笔试资格。凡弄虚作假考或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兴化市人社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复核。经复核合格后,现场办理报名手续,领取《领取准考证通知单》。
(4)考生报名时,须符合《岗位计划表》中关于专业的要求。相关专业范围的确定,按《2016年兴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执行。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类别要求有差异,但考生本人认为是相近专业的,可凭所学专业的课程表在报名现场向招聘单位提出专业添加申请。招聘单位在审核其所学课程的基础上,对同意添加的,由其主管部门向兴化市人社局提出添加专业目录的申请。经批准后,兴化市人社局及时在现场和指定网站上发布《专业添加目录表》,考生方可按正常程序报名。专业目录添加截止时间为4月25日下午5:00。凡未提出添加及招考单位未同意或兴化市人社局未批准,最后没有在现场及网上公开添加的专业,不得作为可以报考的专业。
(5)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不足3:1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兴化市人社局根据最终报名情况及招聘计划数提出意见,报泰州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确定是否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调整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将在指定网站公告。被取消岗位计划的该岗位资格初审合格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2016年5月4日下午2:00—5:00,地点:兴化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
(6)考生在指定时间凭本人身份证和《领取准考证通知单》,到兴化市人力资源市场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均须使用)。委托他人代领准考证的,须同时提供代领人身份证原件。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笔试
笔试由兴化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内容主要包括为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综合知识和能力等。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时间为2016年5月14日,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应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指定网站公布,同时公布进入资格复审考生名单。
(四)资格复审与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和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同分跟进);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参加资格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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