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泰州兴化市事业单位招聘46名人员简章(3)
2016-04-13 14:39:40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兴化人社
2.资格复审
对面试人选,由兴化市人社局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招聘公告和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1)社会人员须交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2)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交验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3)留学回国人员、赴台陆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4)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对不能按上述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证件原件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资格复审通过人员,由兴化市人社局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费100元/人。
3.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现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4.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合成后的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布。
体检工作由兴化市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86号)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参加体检的社会在职人员,须在体检前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事业单位人员还需主管部门同意)的证明。不能按时提供的,取消其体检资格,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并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公务员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等出现缺额时,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审批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在聘用手续办理审批阶段,因不符合政策规定被取消聘用资格或考生在领取《聘用通知书》前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可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拟聘用人员在领取《聘用通知书》后放弃聘用的,不递补。
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定聘用合同,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由本人自谋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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