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泰州泰兴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政策解答(一)(4)
2017-11-22 11:47:27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中国泰兴人民政府网
七、关于2018年毕业生是否可报考问题
在校学生一律不得报考。
八、关于身份证问题
居民身份证在本次招聘的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聘用等环节都要使用,报考人员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且要与报名时登记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
遗失居民身份证的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必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带有考生本人照片并在其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方可参加考试,否则一律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九、关于回避问题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上述回避关系的岗位。
十、关于考试大纲问题
笔试考试大纲随同招聘简章同步向社会发布。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十一、关于考察(政审)标准问题
考察(政审)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视为考察(政审)不合格:
(一)不具备公务员报考资格条件的;
(二)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三)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的;
(四)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五)隐瞒个人重要信息,弄虚作假,误导或欺骗组织、领导和公众的;
(六)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七)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
(八)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
(九)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十)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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